销售热线电话 17801361570

汤浅蓄电池-初期安装使用维护细则

发布:2024-01-20 16:10,更新:2024-11-25 07:10

汤浅蓄电池在第1次安装使用对机房要求,汤浅蓄电池第1次安装完对电池的电量的补充,和后期蓄电池电量的下降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维护或者更换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。

一、 蓄电池室要求

电池安装处应远离热源和易产生火花的地方,如变压器、电源开关或保险丝等,安全距离为0.5米以上。室内温度一般应保持在25℃左右。电池应避免受到阳光直射,安装环境无有机溶剂和腐蚀性气体。电池表面及电极应随时清理,并做好防锈措施。交换局一般应设独立蓄电池室。

蓄电池需经常检查的内容如下:

端电压;

连接处有无松动、发热、腐蚀现象(应及时清理,做好防锈措施);

电池壳体有无渗漏和变形;

极柱、安全阀周围是否有酸雾逸出(结霜现象)。

二、 初次使用

密封电池在使用前不需进行初充电,但应进行补充充电。补充充电应采用限流恒压充电方法,充电电压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,一般情况下(电池存放不超过半年,环境温度25℃时)补充充电的电压和充电时间如下:

单体电池电压(V)

充电时间(H)

2.23

2~3天

2.30~2.33V

1~2天

在其它温度条件时充电时间应适当调整。如环境温度在10~20℃之间,则充电时间应加倍,如环境温度高于25℃则充电时间应缩短。

三、浮充电压

当环境温度为20~29℃时,蓄电池浮充电压平均每个单体电池为2.23伏,不同温度范围可按下列标准确定浮充电压:

环境温度(℃)

浮充电压(V)

0~9

2.29

10~19

2.26

20~29

2.23

30~39

2.20

四、 均充电压

汤浅蓄电池的均充电压可设定为2.30~2.33V/只,具体要求如下:

浮充电压有一只以上低于2.18V/只,处理方式是电池放出50%左右容量后,建议在手动均充情况下,充电2~3天,如仍不可恢复,请联系我们;

放出20%以上额定容量时,要自动均充;

10周自动均充一次;

自动均充时间设定为15h。

五、 其他

蓄电池放电后,应立即再充电,以免因搁置时间太长,不能恢复容量。

电池应避免用过大或极小电流放电,放电电压不得低于蓄电池终止电压,避免深度放电。

在正常使用的电池不得打开安全阀,以免影响电池的安全可靠性。

蓄电池在进行串、并联连接以及装卸时,应防止电池短路,所用工具必须 绝缘,连接螺栓必须拧紧。

容量低于额定值的80%的蓄电池,应进行更新。
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北京市密云区大城子镇政府东侧海惠诚综合楼101室-1727(大城子镇集中办公区)
  • 电话:17801361570
  • 联系人:胡飞
  • 手机:17801361570
  • 微信:17801361570
  • Email:997148371@qq.com